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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注册申请,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本要求进行技术审查。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

   2.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411/t20241101_64655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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