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暗箱操作“偷”走房产,检察官护航让产权 “归位”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院!多亏你们为我讨回了房产证,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房子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近日
李某某到禄丰市检察院
将一面锦旗
送到了检察官手中
对其秉公办案
帮助她讨回房产致谢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李某某发现前夫王某某通过伪造法院判决书,将离婚时因存在争议、法院未对归属进行判决的房产非法过户至自己名下。
报警后,禄丰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经查明,王某某通过提交内容被篡改的判决书及伪造的 “补充说明”,将该房产非法过户至自己名下,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24年10月,法院判决生效后,承办检察官陪同李某某带着刑事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监督启动纠错流程。不动产登记中心冻结涉案房产交易权限、公告撤销王某某名下产权登记;李某某提交原始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后,次日新不动产权证书打印完成,房产最终物归原主。
检察官提醒
国徽下的判决不容玷污,用违法手段擅自修改判决,就像在法治的堤坝上凿开一道裂缝。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人都应当用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应通过申诉、上诉等法定合法手段,伪造、变造公文只会让有理变无理,篡改文书看似“捷径”,实则是迈向犯罪深渊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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