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调度会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13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调度会,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谋划下一步工作重点。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宗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通报了近期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及昆明市、曲靖市、文山州、怒江州检察院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
➤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最高检工作部署要求。各地“一把手”要靠前指挥,加强统筹谋划,凝心聚力、履职尽责推动专项监督工作纵深发展;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要深化对专项监督中“违规”和“趋利性”的认识和把握,聚焦最高检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确定的11项重点任务和省检察院工作方案细化的32项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按时限、高质效落实好专项监督工作任务。
➤ 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抓好线索发现研判、案件办理纠治。要把目光盯在案件线索上,强化线索发现研判,推动“四大检察”齐抓共管、一体推进,从“小切口”、以“小专项”为着力点,对照专项监督确定的重点任务,梳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条线的案件线索,确保工作全面开展;要突出案件办理纠治,以具体履职办案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将案件作为检验专项监督成效最直接、最具体的标准,通过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 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强大合力推进专项监督取得实效。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凝聚工作整体合力,加强责任传导,及时调度研究,确保专项监督各项工作有人抓、有落实、见成效。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压实部门条线、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专项监督工作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
各级检察院要对专项监督工作中排查出的案件一律实行“检察长包案”制度,对重点案件实行三级检察长共同包案,高位推动,办出一批具有影响力、引领性的典型案例,提升专项监督工作的影响力;要与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国资委、市场监管、工商联、律协等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有关的单位,建立联络员定期会商机制,共享案件信息,深挖监督线索,推进案件办理;上级院、各部门要抓紧研判,下沉一线开展面对面指导、督导,力求工作尽快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在主动接受监督、通报工作情况的同时,主动邀请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专项监督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现执纪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贯通。
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缪芊出席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分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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