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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梦”碎!检察蓝为“树”发声

发布时间:2025-08-05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二人偷偷锯倒14棵华山松

满心盘算着能靠木材赚一笔

却没料到

……

近日

通海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一起

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情回顾

202310月,孙某某与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两次驾驶货车,分别在通海县九龙街道九龙社区黑地网心”“顾家湾头林区,使用手锯绳子等工具盗伐14棵华山松并运走,后在加工厂加工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此次被盗伐华山松林木树筒共计52节,立木材积(蓄积)达9.2立方米,原木材积共计5.98立方米,木材价值2992.95元。

通海县检察院依法对孙某某与陈某某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通海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孙某某与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各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判令两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涉案林地植被恢复费用6904.8元。

盗伐林木不仅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更是对生态根基的严重破坏

个别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

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需承担刑责、罚金与生态赔偿

生态保护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

唯有人人践行、监督

才能守护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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