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关注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典型案例 > 正文

益路同行丨十年养殖场的让位

发布时间:2025-08-05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23月以来,我的养殖场一直处于审批不了、也搬迁不了的尴尬境地。现在好了,新的养殖场从选址、建成,到全部整体搬迁,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养殖户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着。

20124月,禄丰县某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经审批建设了占地约2600平方米的设施农用地。20223月该设施农用地用地期满后,因位于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区范围内,用地压占生态保护红线,设施农用地未获备案,但该养殖场仍在进行生猪养殖经营,猪舍、管理房等建筑物仍未拆除恢复土地原用途,对地质遗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不同程度破坏,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23年被列为云南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禄丰市检察院于20248月以行政公益诉讼案立案调查,并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地质地貌遗迹保护,全面保护好古生物遗迹资源和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协同联动,积极动员、引导生猪养殖场经营者异地选址、搬迁重建,帮助其存栏减量,202410月书面回复检察建议称:因该养殖场长期养殖生猪有一定的规模和存量,目前已完成选址,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待审批完毕立即组织搬迁,并做好原用地土地复垦。

为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兼顾执法办案力度与温度,为养殖场搬迁整改留足时间,检察官深入调查走访,多方听取意见,于202410月依法对该案作出了中止审查决定。中止审查期间,检察官持续跟进整改进展,同时为养殖户提供新址建设等方面法律政策帮扶。

截至20255月,经多部门合力工作,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得以解决,养殖场实现了整体拆迁,拆除了地上建(构)筑物,恢复了4.5亩土地原用途,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恐龙家园原有地质地貌得以恢复,实现了现代农业发展与古生物遗迹保护双赢

禄丰市地处滇中腹地,以距今1.8亿年的禄丰恐龙和距今800万年的腊玛古猿蜚声海内外,是久负盛名的恐龙之乡、化石之仓。近年来,禄丰市检察院持续开展恐龙化石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化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在恐龙化石等自然遗产和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检察贡献,助推了恐龙之乡自然遗产和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再上新台阶。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三农关注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关注网 sng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